說明:

  一、相關辦法已下載如附件。

  二、申請資格:    (一)對象:戶籍設立於宜蘭縣之日間部學士班大三在學學生。    (二)條件:大二下學期及大三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75分以上或學業成績排名全班前50%, 未受領其他性質類似之獎學金。

  三、本校名額:未定。   四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2月22日止。   五、相關辦法登載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。

  六、申請同學應於112年2月22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後自行寄送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