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09學年度教職員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
    說明:

    一、依據109年9月7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第9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
    二、自主量測體溫與通報:

    (一)自109年9月14日起,教職員工到校前須自主量測體溫並上網通報;教職員工每週一至週五(含週六到校上課、上班者)及兼任老師上課日,每日上午須至自主健康監測回報系統(https://btm.web.tku.edu.tw/)進行體溫自主健康關懷通報;未填報者,系統於當日中午12時發送通知提醒,並會知校安中心、人力資源處職能福利組及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。如有發燒、咳嗽、呼吸急促、腹瀉、失去嗅覺、味覺等相關症狀,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,避免外出或到校上班。同時,由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追蹤身體不適或發燒之教職員工。

    (二)本校鼓勵教職員工在家量測體溫之外,亦於各大樓配置額溫槍可供使用,額溫槍配置地點詳附件。

    三、口罩相關規定:

    教室內師生應全面佩戴口罩。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,應保持社交距離;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,即應佩戴口罩。另若於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室內空間(如:辦公室、實驗室等)、密閉空間(如:電梯等)或直接與學生面對之櫃台辦公者(如:各系所助理、各單位櫃台或服務台人員等),即應佩戴口罩。前述櫃台辦公者所需之口罩數量,請相關一級單位統計後,交由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依實際之需求,統籌支援之。同時,請各單位配合室內及教室開窗,確保良好之通風。


    四、教職員工請假原則:

    (一)專兼任教師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,實施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14天者,不得到校。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期滿後7日內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到校,但不得進入教室上課。教師因防疫而請假,請以本校OD公文管理系統(權責編號:0105016)簽辦,並提陳校長及加會人力資源處。補課另填「補課通知單」或「請假補課申請單」擇期補課。

    (二)實施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之職員工,應進行遠端辦公14天;學校得要求實施自主健康管理之職員工,進行遠端辦公。

    (三)防疫期間,教職員工原則上禁止出國,如有特殊情況,須事前簽請校長核准。一、二級單位(含主管)如知悉教職員工有未報准但卻出國者,應主動函知人力資源處。

    五、教師須遵守經校長指示辦理之本校重大教學政策,包括(一)實施校內模擬遠端教學/學習(實體教室教學+遠端學習);(二)對受疫情影響學生啟動遠端教學/學習之課程;(三)配合防疫需求掌握學生到課情形等。

    六、教職員工如違反第四點第(三)項、第五點之規定者,教師送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,職員工則送職工人事評議委員會討論。

    七、為確保教職員工健康,防疫期間相關校園防疫措施,將配合政府及本校後續之公告或修正,隨時調整。

    八、業務承辦人:職能福利組馮心萍,分機2264。


    人資長 林 宜 男